要忘記愈難忘記,真正忘記一個人,絕非強迫自己別再想她、念她。
至此才醒覺原來記憶留在心底,有時候也是一種包袱。當有天能將痛苦表面化,只將它看成是生命及回憶的一部分,那麼痛苦便已不再是痛苦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
思念只是一種習慣,就習慣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。
要忘記一個人,是不容易的事, 始終那個人都是出現過在我們的歷史 。愛神會說 ,今天的你,努力的做好自己 ,重新開始過新生活,重新認識新的人和事,記著自己努力去生活 。漸漸,你對她的感覺就會消去。你的心,就會舒服一點。或許不能忘記,卻可以將一切化淡 。
有時要忘記一個人比掛念一個人更難。
有時候勉強自己去忘記一個人, 反更日日夜夜的惦著她。
忘記一個人,是最容易的事,身邊的阿貓阿狗,隨便愛一個,便可以忘記她。忘不了,是因為你不想忘記。
我們無法忘記一個人,往往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麼難忘,而是因為,我們有多麼依戀和執著。當你執著,連時間也要向你投降。
你知不知道,思念一個人的滋味,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,然後用很長很長的時間,一顆一顆流成熱淚。
你知不知道,忘記一個人的滋味,就像欣賞一種殘酷的美,然後用很小很小的聲音,告訴自己堅強面對。
怎樣可以忘記一個人?人本來就是最擅於忘記的動物。你根本不用害怕自己無法忘記一個人。你早晚會把她忘掉。當然,你不會完全忘記她。到了後來,你只有往事的輪廓,細節已經模糊了。
如果沒法忘記,就不要忘記好了。因為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你記得兩個星期前的周末,自己在哪裡吃飯嗎?
你記得你中學時最要好的一個同學的生日嗎?
你記得你在小學六年級時在別人的記念冊上寫過些甚麼嗎?
你說:“你太挑剔了!這些事情當然不記得!”
不是我挑剔。人生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忘記的過程。
即使沒有患上老人癡呆症,我們也不會記得所有事情。
你現在忘不了她,因為你還沒有愛上別人。當你愛上別人,你會漸漸把她忘記。
你說:“不!不!不!我絕對忘不了她!”
是的,愛意永在。然而,記憶已模糊,生活還是要繼續。往事,在煙波裡,愈來愈遠了。
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